如何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
自己的技术创新,如何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进行选择呢?下面这篇文章转自一位专利行家的博客估计会对技术创新者有所启发。
一、从保护客体考虑。
由于实用新型和发明可保护的客体不同,如果技术创新是方法的创新,或者是无形状和构造的创新,那么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只有是有形状或构造的产品的改进技术方案才需要考虑专利类型的选择。
由于发明对创造性的高度要高于实用新型,所以如果觉得一项技术的创新性比较高,那么可以考虑申请发明专利,否则,可以申请实用新型。
发明的审批周期较长,一般需要2~5年时间,而实用新型一般6~8个月就可以取得授权通知。因此,如果需要尽早拿到专利权,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对专利权的获得不是很迫切,那么就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发明最长可以保护20年,实用新型的最长保护期限只有10年。因此,如果觉得技术的生命周期较长,10年内不会被替代或淘汰,那么就申请发明专利,如果预计该技术几年后就会被新技术替代,那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就可以了。
发明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年费等都要高于实用新型,因此,如果资金紧张,就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资金允许,就尽量申请发明专利。
如果技术的价值较高,当然要去申请发明专利。如果觉得技术的价值较低,不值得申请发明,那就申请实用新型。这条因素和第四条中技术生命周期的关系其实是很密切的。一般来说,生命周期长的技术其价值也高,生命周期短的技术价值也就低。
七、考虑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
既然发明和实用新型各有优缺点,如果想同时利用二者的优点,例如既要尽早获得专利权,又想得到发明专利更好的保护;或者希望能获得发明专利,但又对技术的创新性信心不足,那么可以考虑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由于实用新型不经实质审查,一般实用新型会先授予专利权,此时可一边使用实用新型专利维权,一边等待发明审批。如果发明专利经审查,认为除和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存在重复授权问题外不存在其它影响授权的因素,那么就可以通过放弃已经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来获得发明专利。如果发明的审查结果不理想,不能被授予专利权,那么仍然可以保留实用新型专利权。